各县(市、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2023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十六字”治水思路,
各级河长湖(库)长明责、担责、尽责,各地各部门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推进河湖治理,社会群众积极投身河湖保护,全市河湖面貌持续向好,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河湖治理保护成效显著。根据《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邵河委〔2019〕1号)、《邵阳市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评价办法》(邵河委〔2023〕4号)等文件精神,市河长办会同市河委会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考核评分。
经县级自评、部门初评、第三方评价、网上公示,经市总河长审定,洞口县、武冈市、新邵县、邵阳县、双清区被评为2023年市级优秀县(市、区)(隆回县河湖长制工作已获得省政府2023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市级不再重复表彰);邵东市佘田桥镇、隆回县羊古坳镇、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城步苗族自治县茅坪镇、新宁县靖位乡、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北塔区田江街道办事处被评为优秀乡(镇、街道)。现对优秀县(市、区)和优秀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按《对河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县市区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邵河委〔2019〕3号)相关规定予以资金激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坚决扛牢生态安全政治责
任,埋头苦干、精抓细干,不断提升河湖治理能力,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动邵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邵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